日本法律中称“外观设计”,是指产品(包括产品的组成部分)的形状、花纹、色彩或者它们的结合,通过视觉使人产生美感之物。“秘密外观设计”,是指外观设计注册申请人要求自外观设计权设定注册日起 3 年以内的期间,对外观设计进行保密。

一、提出该项请求的人,必须在外观设计注册申请的同时,或者在缴纳第 1 年注册费的同时,向 JPO 提交记载下列事项的书面文件:

1.外观设计注册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以及住所或者居所;

2.请求保密期。

二、日本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程序如下:

.申请

拟获得外观设计注册的人,必须向 JPO 提交记载下列事项的申请书,并在申请书上添加记载拟获得外观设计注册的外观设计附图;

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以及住所或者居所

完成创作人的姓名,以及住所或者居所;

外观设计的产品。

.形式审查

检查提交至 JPO 的申请文件是否符合程序和形式要求。如果文件没有满足必要的要求,将会被要求重新修正。

.实质审查

审查员将审查所提交申请是否满足下列要求:

必须是一项设计,即形状、花纹、色彩或者它们的结合,通过视觉使人产生美感之物;

该设计可以在工业上被利用;

该设计必须具有创新性,没有先例;

不违反公共秩序和良俗。

如果审查员发现所提交的申请不符合上述任何一项要求,则会发出驳回意见通知。

.发出驳回意见通知

凡有申请不符合实质性要求,JPO 将发送阐明驳回理由的通知。

.书面意见/修订

申请人可针对驳回的理由,提交书面意见或修订内容。

.准予注册

如审查员裁定申请符合所有要求,则准予外观设计注册。

.驳回

如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意见或修订不足以消除驳回的理由,且审查员审定该设计不适合注册外观设计,则拒绝注册。

.请求复审

当对驳回的决定不服时,当事人可以请求复审。

.复审审查

对驳回决定复审审查由 35 名复审委员会成员进行。在审查过程中,如果驳回的理由被消除排除,则将同意注册,如果驳回的理由仍然存在,则继续执行驳回的决定。

10.注册(支付注册费)

准予注册后,申请人支付注册费,外观设计权开始生效。

11.公告

对于已经注册好了并已经生效的外观设计权,将在外观设计公报上公告大众。

12.请求无效复审

外观设计权生效后,任何人都可以提出无效复审申请。

13.复审审查

复审委员会 35 名成员组成合议小组,对外观设计无效复审进行审查。如果合议小组组员们认为注册的外观设计没有瑕疵,则维持外观设计注册;如果合议小组认为外观设计存在瑕疵,则作出外观设计无效决定。

14.知识产权高等法院

对任何决定或裁定不服的利害关系人,可以上诉至知识产权高等法院。

以上就是日本外观设计专利怎样申请的介绍,汇泽知识产权是经国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批准的涉外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掌握英、日、韩、德、法等多国语言,凭借扎实的业务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国内外广大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有疑问可在线咨询。